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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200!平潭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8-12-12 16:10:07 陈梦菲/文 林映树/摄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连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岗点,开展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两轮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环境整治工作。

据了解,对于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平潭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处罚标准为:对电动车未编号处以200元罚款;对超载、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不按道、逆行等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现场

驾驶电动两轮车违规收到罚单

逆行处20元罚款

7日下午,在翠园中路和龙凤路交叉口,10多名交警站在各个红绿灯等候点,查处来往的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场,一辆未挂牌的黑色电动两轮车慢悠悠地向非机动车等候区驶去,待车主安全停靠后,两位民警便上前,一位民警告诉车主其电动车未编号挂牌,已违反规定,让车主下车,并对其进行现场口头教育,另一位民警则将电动两轮车停泊至岗亭旁的相应区域。

“我知道有报牌的规定,但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罚的都是机动车,不会拿我们怎样,没想到电动车违法也开始罚款了。” 该车主说。

这边刚查处了一辆,那边一位骑着电动两轮车的驾驶人一路疾驰,看到交警的拦截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直接快速冲了过去。后面几辆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两轮车车主,在老远看到交警的拦截后,则当场掉头行驶,最后被预判到他们意图的其他民警成功拦下。

“到银行办点事,出门比较急,就把安全帽落在家里了,也懒得再回去拿,谁知道就被逮个正着。”市民朱女士说。

记者在现场蹲守的半个小时时间里,便有31名电动两轮车车主因违规驾驶收到了罚单。

支持

市民认可电动车违规一样要罚款

未戴安全帽处100元罚款

当天,市民刘先生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接受罚单和警示教育。“知道不戴头盔开电动车是违法行为并且很危险,但一直嫌麻烦就没有戴。”拿着“新鲜出炉”的罚单,刘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这次的“教训”,下次开车一定会记得戴头盔,再也不会嫌麻烦了。说完,刘先生便从电动两轮车的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头盔戴上。

外卖员小袁因为离送餐规定的配送时间只差两分钟,如果没有按时送达会被处罚,便心急闯了红灯,结果被民警拦下,领到了骑电动两轮车送餐以来的首张罚单。“交警教育我说,再着急也要把安全放第一位,让我感触很大。其实我之前也有闯红灯,没有安全意识,只知道赶时间送餐。”小袁说,送这一单的配送费都还不够为这张罚单“买单”,而且安全确实是第一位的,以后一定不会再闯红灯了。

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违规被罚的车主,他们大多自认理亏,对处罚均无异议,并表示经过处罚后,他们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15名市民,13名市民表示赞同电动两轮车违规需处罚的做法,认为非机动车违规应该和机动车违规一样要罚款;另外2名市民在赞同电动两轮车违规需接受处罚规定的同时更建议,除了罚款外可以有其他警示的方法,比如罚抄交规、当交通志愿者等。

部门

继续加大查处力度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不按道处20元罚款

据了解,电动两轮车安全系数低,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是导致近年来涉及电动两轮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的主要原因。为此,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整治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过整治行动,平潭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了很大改善。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加大了执法力度,在城区的7个岗点设点,严查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民警林祖建说,行动分为动态组与静态组,动态组对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静态组则是对路面停车秩序进行整治。

“罚款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是想以此警示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让他们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大家可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林祖建说。

下一步,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记者 陈梦菲/文 林映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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