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危紧房改造建设方案发布 扩大申请区域简化审批流程
2018-12-05 08:40:15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记者从平潭环土局了解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危紧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内容涉及除老城区(即城关18.45平方公里规划区)外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危紧房改造。 据了解,危房户是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居住在该住址的村民,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对象;紧房户是指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对象。危房户、紧房户中符合“一户一宅”,且属唯一居所的对象优先。 《方案》指出,紧房户原旧住宅周边有自有空地的可申请扩建,但不得占用耕地;D级危房在原址按原建筑面积申请改建,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审批,影响村庄道路通行的,改建位置允许适当调整;对于自贸区内房屋密集的村庄,且不在主要规划道路红线内的危房,允许在其用地权属范围内进行改建。《方案》提出,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外观设计和装修,外墙、屋面和室内布局均不做硬性规定,外观风貌保留平潭传统民居建筑风格。贫困户危房改扩建面积参照一般危改对象标准执行。 《方案》明确,农村无房户、无法改扩建户,可申请保障房,或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所在乡镇同意,可在本村或本乡镇范围内集中建设安置,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平潭管委会研究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在规划审核、审核审批流程、图纸审批等方面简化了办事程序,充分授权至乡镇,提高了办事效率。 平潭环土局副局长王天军介绍,在审核审批流程方面,原先需要“三级审核、公示,三个单位审批”,即由村(居)、乡镇、区三级审核公示,平潭规划局、交建局、环土局分别对“审批表”进行审批。修改后,由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两级审核,村(居)委会公示,符合改建要求的由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 “修改后,适用对象范围广了,简化了手续,审批时限更快,从5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到25个工作日(不含测绘、设计时间),加重村、乡镇审核责任,同时加强乡镇监督、执法督查和群众监督。改善危紧房群众住房条件,简化平潭危紧房改造建设审核、审批流程,将加快推进危紧房改造建设进度。”王天军说,下一步,将在潭城镇选择若干村(居)作为试点探索,进一步推广危房改造。 据了解,危房改造按照适合平潭风貌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传统民居研究及通用图则》进行设计翻建的,经过申请、验收通过后,可享受墙身、屋顶和设计费用补贴。(记者 林海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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