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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推动租户履行腾退义务

2018-11-26 11:23:13 何燕 潘瑜 施晨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为响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打好民生改善攻坚战的决策部署,11月23日,平潭法院执行团队、行政生态团队与区卫计局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申请执行的涉及拒不腾退租赁期满的34户沿街店面承租户进行集中送达执行文书和法制宣传。

此次行动中,涉案的34户区医院原沿街店面承租人在与区医院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到期后,仍旧继续占用店面而拒不腾退。2016年5月年至2017年9月,平潭法院、福州中院先后依法作出一审、二审生效判决,判令店面承租人应在限定期限内自行腾退租赁期满的店面并返还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判决后,部分店面原承租人仍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仍继续占用店面。

2017年9月22日,平潭法院依法受理45起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件,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可再给租户半年的期限,即最后期限为2018年5月。

然而,和解协议到期后,34名承租户仍然不搬离店面,2018年11月22日,区医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18年11月23日,为确保平潭民生改善攻坚战的持续顺利推进,区法院到现场集中送达,责令其在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自行腾退。

“此次我们所粘贴的限期履行通知书中载明的限期腾退期限必然是最后的期限,没有任何商讨余地,如果仍有部分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腾退义务,本院将进一步依法采取失信曝光、断电等强制措施,如抗拒、阻挠法院执行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平潭法院行政团队负责人郑华忠对记者说。

2018年以来,特别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部署“大干120天 打好七大攻坚战”重要工作以来,平潭法院迅速作出反应,靠前作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推动平潭开放开发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而作为司法保障实验区社会民生改善工作的“前哨站”,平潭法院执行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记者 何燕 通讯员 潘瑜 施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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