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通知》:平潭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2018-11-17 08:45:43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通知》要求平潭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建立目录动态维护机制、深化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其中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明确备案所需报送材料;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优化准入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通知》指出,2018年11月10日起,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在全省范围内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关部门要对照《福建省第一批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认领属于本系统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 据悉,“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将逐步纳入我省“多证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并通过信息共享,提供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事项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 首批推开的“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包括: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医师执业注册,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已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具体事项名单,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记者 何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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