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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2018-11-05 11:20:11 丁云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平潭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击违法违规“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根据《方案》,平潭将在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方案》提出,将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模清底数、掌握实情。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链接:

“大棚房”问题整治省级举报:0591-87806535(省农业农村厅),12336(省国土资源厅)

区农发局举报电话:0591-24239916

区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591-24312970,0591-24331972

(记者 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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