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社会民生 > 正文

平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2018-11-05 11:20:11 丁云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平潭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击违法违规“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根据《方案》,平潭将在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方案》提出,将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模清底数、掌握实情。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链接:

“大棚房”问题整治省级举报:0591-87806535(省农业农村厅),12336(省国土资源厅)

区农发局举报电话:0591-24239916

区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591-24312970,0591-24331972

(记者 丁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