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隔检中心首批长颈鹿隔离期结束 将被运送至国内各地动物园
2018-09-26 10:25:38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在平潭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处理中心到访的首批动物——长颈鹿,正式结束为期一个月的隔离期。报告显示,该批长颈鹿经检验检疫合格,准以放行。 30天来,根据检疫监管要求制定的隔离检疫方案,隔检中心对长颈鹿进行临床观察,并根据中国和南非关于长颈鹿的双边议定书要求,对长颈鹿的血样进行采集,对相关疫病进行检测。“隔检中心监督隔离场做好防疫管理、隔离长颈鹿饲养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保障长颈鹿能够安全度过隔离期。”平潭海关工作人员毛凝说。 据了解,30天隔离期结束后,长颈鹿陆续离开平潭,运送至国内各地的动物园。 (记者 刘志真) |
相关阅读:
- [ 09-26]平潭征地拆迁攻坚愈战愈勇
- [ 09-26]启动18个受理点!平潭首批72张港澳台居住证发出
- [ 09-26]京台高速公路平潭段G2标966根桩基全部完工
- [ 09-26]平潭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