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印发《征地拆迁攻坚战实施方案》 全力推进征迁工作
2018-09-19 10:37:58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平潭正式印发《征地拆迁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征地拆迁攻坚战(以下简称“征迁攻坚战”),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全力推进征迁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18年安排的338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07个、新增环保督查项目1个、其他项目30个),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需要,选择其中82个,划分为集中攻坚项目、扫尾清零项目、预备启动项目三类,作为征迁攻坚战行动的目标任务。 征迁攻坚战总任务为:征地2524.619亩,房屋签约423座、拆除494座,坟墓迁移327宗,杆线迁移23根。 按照《实施方案》,征迁攻坚战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总结点评阶段(2019年1月)等三阶段实施。在保障措施上,《实施方案》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督查巡查等方面进行规定。 根据规定,此次征迁攻坚战采用多元化的征迁工作方式,多举措推动征迁工作提质增速。集中攻坚项目和预备启动项目由片区统筹安排乡镇、抽调的骨干和后备干部组建的攻坚小组负责;扫尾清零项目由所在乡镇负责;涉迁公职人员要在征迁攻坚战行动过程中起表率作用,带头抓征迁、促征迁,按规定时间完成征迁任务。 为确保征迁攻坚战行动有序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征迁攻坚战领导小组按照全区《“大干120天 打好七大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征迁攻坚战行动进行督查巡查。同时将征迁攻坚战中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工委、效能办进行调查追责。 在奖惩机制上,按照实验区《“大干120天 打好七大攻坚战”行动一线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对参与攻坚的人员实施一线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指出,攻坚行动要坚持“一个声音发到底、一个标准走到底、一个方法做到底、一个团队抓到底、一种姿态坚持到底”;《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指导意见2016版》规定不一致的,按《指导意见2016版》规定的标准执行。 此外,对已超过《补偿方案》规定的“协商期”期限的,在征迁攻坚战行动期间完成签约拆除的,可享受“第一协商期”待遇,超过征迁攻坚战行动期限的,严格按“协商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内容、补学教发放情况等要在所属征迁区域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攻坚行动规范化运作,“阳光”下运行。 《实施方案》还对“征迁攻坚战”中的集中攻坚项目征迁任务分配、扫尾清零项目征迁任务分配、预备启动项目征迁任务分配,以及一类涉迁公职人员征迁任务分配、拟抽调骨干和后备干部安排等内容进行细化安排。 (记者 陈澜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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