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干120天| 目标项目82个!平潭征地拆迁攻坚战这样干
2018-09-06 22:30: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9月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6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征安办获悉,《征地拆迁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 《方案》明确,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潭全面实施征迁攻坚战行动,通过120天攻坚,目标完成征地2524.619亩,房屋签约423座,拆除494座,坟墓迁移327宗,杆线迁移23根。 根据《方案》部署,征迁攻坚战行动共划分为集中攻坚项目、扫尾清零项目、预备启动项目三类,共82个项目。其中,集中攻坚项目31个,包括平潭海峡二桥二线通道等,目标完成征地1251.822亩,房屋签约329座,拆除400座,坟墓迁移211宗;扫尾清零项目43个,包括平潭高新产业园区等,目标完成征地840.55亩,房屋签约9座、拆除9座,坟墓迁移116宗,杆线迁移23根;预备启动项目8个,包括京台线平潭段综合管廊等,目标完成征地432.247亩,房屋签约85座、拆除85座。 《方案》指出,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参与攻坚行动的人员实施一线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方面严格兑现奖惩;表彰“实验区开放开发贡献奖”,适时表彰奖励一批征迁工作单位和先进个人。涉迁公职人员要在征迁攻坚战行动过程中起表率作用,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一类涉迁公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将采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 《方案》要求强化督查巡查。为确保征迁攻坚战行动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每周至少3次对攻坚行动进行巡查;效能督查组每周至少1次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每月至少1次对参加攻坚行动的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等。 《方案》还规定,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暂行)2016版》作为补偿安置纲领性文件,对已超过《补偿方案》规定“协商期”期限,且在征迁攻坚战行动期间完成签约拆除的土地房屋,可享受“第一协商期”待遇,若超过征迁攻坚战行动期限,则严格按照“协商期”规定的标准执行。 |
相关阅读:
- [ 09-06]税法学堂开学啦!首次课程走进平潭城中小学
- [ 09-06]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举行老干部宣讲团聘任会
- [ 09-06]平潭征迁攻坚战:入户宣传解民情,工作打开“新局面”
- [ 09-06]大干120天|平潭开展旧城区环境卫生检查 打造清洁家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