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平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新规发布 今秋起执行!
2018-08-24 11:22:57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金融局、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平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科学制定平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办学质量,满足我区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综合考虑平潭实际情况,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对平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对平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采取政府定价管理,代办费不在定价范围内,实行实支实销,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中,白青乡中心幼儿园、芦洋乡中心幼儿园、大练中心幼儿园、渔限中心幼儿园、东庠中心幼儿园不在本次调价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次调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半托每人每月460元,简托每人每月410元。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半托每人每月380元,简托每人每月330元。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半托每人每月330元,简托每人每月280元。该收费标准自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记者 陈澜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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