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民宿业者 8月15日前提交申请,让民宿合法又规范
2018-07-15 15:40:58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夏天的平潭,除了蓝天白云,浪花点点最有特色的,当属极具海岛风情的石头厝。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进程中,许多不同风格的民宿不断冒出,注入了不少个性的文创风。但是此前,民宿的经营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因为没有形成规范,部门不放心,游客不安心,经营者们也不踏实。而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出台,正规的民宿经营者们有了身份证。可是该怎么申请呢? 平潭开展民宿管理办法培训会 13日上午,平潭多部门联合开展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培训会,对我区各乡镇、旅游协会及旅游民宿业者等进行培训,以规范我区民宿经营与管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两个月了,我们民宿业者也一直在研究,但是具体怎么申请,自己的民宿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规范还是有一些不了解,通过培训会,对这些相关事项也清楚了许多。”民宿业者吴迪说。 相关部门也提醒各民宿业者们,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之前,已经有在进行民宿经营的,务必尽快备齐相关文件,对民宿经营证件进行申请。 “民宿业者们可以在2018年的8月15日之前,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民宿的申办申请,如果不提交申办申请的话,民宿是没办法合法合规化,公安部门可能会采取其他的行政措施,对违规经营的民宿进行行政处理。”区旅发委办公室副主任陈建翔说。 平潭旅游民宿管理办法知多少 1.什么是旅游民宿 旅游民宿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旅游民宿含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2.发展旅游民宿是否有区域限制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岚综管综〔2018〕45号),我区15个乡镇(包含离岛乡镇)均可发展民宿,但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且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等保护区域范围内禁限发展民宿。 3.开办旅游民宿建筑物的层数、面积及客房数有什么要求? 旅游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单幢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两违建筑的建筑主体不得申请民宿。 4.旅游民宿改造需要满足哪些规划要求? 经营的建筑物应当坚固无隐患。民宿业主或民宿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旅游行业标准LB/T 065的有关规定和结合平潭实际,对民宿房屋需进行加固、修复、改造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在房屋修复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修旧如旧,使用本土建材原则(以石材和木材为主),建筑风格应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传统民居研究及通用图则》要求,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破损房屋按原址、原貌、等面积修复。若所利用的民宿房屋为石头厝,则应参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石头厝保护与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开发利用。 5.开办旅游民宿需要满足哪些卫生方面要求? 民宿的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或《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要求;卫生条件应符合GB 16153、GB 14934、GB/T 17217要求;客房内卫生条件应符合GB 9663要求。 6.开办旅游民宿需要满足哪些消防要求? 民宿消防条件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有关要求,重点落实好12个方面的消防措施。(详情见《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旅游民宿备案申请登记 基本信息 1、申请人:个体工商户、企业。 2、受理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受理窗口。 3、联系电话:民宿受理窗口电话:0591-23162312。 时限配置 承诺期限:民宿申请4个工作日;民宿设计改造3个工作日;民宿验收(复验)8个工作日(离岛10个工作日);民宿备案2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无收费 申请条件 1、经营场地应符合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有关规划。 2、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3、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之前,申请人应了解开设旅游民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申请人填写完表格后须取得拟经营民宿所在村(居)委会与镇(乡)政府的符合改造意见并盖章(含附件1)。 办理流程 旅游民宿备案登记,从申请到备案登记结束,共分为四个办理阶段:申请阶段;设计改造阶段;验收阶段;备案阶段。 (一)申请阶段 (由所属乡镇完成) 1、民宿业主或民宿经营者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取登记表或登陆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登记表并按说明填写相应内容。 2、申请人确知相关规定后,符合要求的持登记表到村居、乡镇申请民宿改造。 3、不符合条件的该事项办结。 4、时限: 受理:1个工作日;现场查勘:2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 (二)民宿设计改造 1、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受理窗口提交登记表档案及设计方案。 2、由审批局出具旅游民宿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 3、改造设计通过即进入验收流程,查验不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改造设计。 4、时限: 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 改造方案审查:2个工作日 办结(即办件)。 (三)民宿验收(复验) 1、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及已备案的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后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受理窗口提出验收申请。 2、规划、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查验。 3、验收通过即进入备案流程,查验不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后提出复验。 4、时限: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 部门查验:改造验收5个工作日,离岛7个工作日。 综合汇总:1个工作日 办结:1个工作日。 (四)民宿备案 1、办理相关证照并备案。 2、区民宿受理窗口颁发“平潭民宿”铭牌。 3、时限:网上备案: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一)民宿改造申请(由所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1、申请旅游民宿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2、民宿业主(房屋产权所有人)与民宿经营法定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2份,查验原件);授权委托书(2份,申请人原则定位民宿经营者,经营者和业主不属同一人时,民宿经营者需得到民宿业主的授权委托方能办理); 3、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村(居)镇(乡)两级机关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2份,查验原件); (二)民宿改造方案审查(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1、申请旅游民宿备案登记表档案(含申请材料(一)的1、申请旅游民宿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含附件1);2、3中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无产权证的提供村(居)镇(乡)两级机关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 2、民宿设计文件(含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与设计文件一致的电子档文件,设计方案附件2《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情况登记表》) 办公指引 1、申请人可登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登记表或向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取得;提交的登记表请建议使用国际标准的A3型纸双面打印(小册子模式打印);登记表附使用国际标准的A4型纸双面打印。 2、办理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3、办理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受理窗口(中心二楼48号窗口)。 4、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15-12:00 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15-12:00 下午14:00-17:30。 文字:任明琴 图片:林映树 蔡起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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