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政务要闻 > 正文

平潭将推行“证照分离”98项改革事项

2018-06-06 07:46:34 谢师强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   我来说两句

近日,记者从平潭站行政审批局了解到,根据日前印发实施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平潭将推行“证照分离”98项改革事项。今后,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等审批事项将被取消。

据了解,自《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平潭对照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方案中的98项许可目录,梳理出43项与平潭相关的许可目录,并进行优化提升,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由43项扩大到98项。

同时,按照参与改革事项的权限级别采取分类、分批推进的办法,对已授权事项在方案印发后立即实施,对部分暂未授权事项,待获得授权后再实施。此外,平潭还将对拟推行的“证照分离”98项改革事项加大改革力度,与省级改革事项相比,共优化了36项。

其中,完全取消项目增加2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项目增加34项。在改革方式上,平潭再推创新举措。由省级的“五个一批”优化为“四个一批”,即直接取消审批一批、审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一批,取消省级“严格市场准入”的改革方式,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步伐,全面提升平潭“照后减证”的改革成效。

据区行政审批局商事登记处副处长高珠琴介绍,“证照分离”改革是平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它的实施能有效推进平潭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进程。

(记者 谢师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