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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5起严重车祸车辆限速30公里/小时 平潭交警部门:谣言! 

2018-03-28 11:04:06 薛海云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平潭岛,今天发生了五起严重车祸……”“所有运行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违者扣6分,罚500元……”26日,这样的消息在平潭的朋友圈和微信群内疯狂转发,不少市民信以为真。对此,平潭交警部门紧急发布消息称,网上流传的消息是谣言,同时告诫市民对于未核实的信息,请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切勿轻易转发。

昨日,记者从区交警部门了解到,26日当天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警情7起,除1起死亡事故外,还发生2起各伤1人的事故,其余均为轻微刮擦的财损事故,并没有网上所传有五起严重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发生在26日上午7时许,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潭城南路由南往北直行至竹屿湖路与潭城南路交叉路口时,因雨天路滑,林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向左侧滑倒。而此时,顾某驾驶的公交车就在林某左侧,摔倒后林某上半身被甩到公交车车底,惨剧就此发生。目前,该案件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同日中午12时许,岚华中学附近也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伤者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教导员简肇基表示,这几起交通事故,反映了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深入校园等地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知识、通行规定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等非机动车交通出行应知应会知识。另外,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还会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超员、超载、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所驾驶的电动车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 (GB17761-1999)标准,即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最高车速不大于 20千米每小时,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排量不大于30毫升。超过上述标准的将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超标电动车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此外,针对网传的“所有运行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违者扣6分,罚500元……”的消息,交警部门表示,未发出过类似通告,在平潭所有路段,车辆应按路面限速标志行驶。遇路面交通拥堵、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或通过路口时,为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应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不要听信谣言、更不要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这样会严重影响社会舆论导向,破坏正常的生活秩序。

(记者 薛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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