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创新涉台纠纷法律查明机制
2018-03-24 15:43: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黄律师您好,我是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自贸涉台审判团队的法官郭淋,请您就台湾地区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作个解读。”平潭法院自贸区法庭内,郭淋通过网络视频方式,与台湾某法律事务所的黄律师连线,请他对其提供的一起涉及台胞遗赠纠纷法律查明报告进行解读。这是平潭法院运用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在进行涉台纠纷法律查明工作。 据了解,这起台胞遗赠纠纷的遗嘱人系我国台湾地区居民,且去世前的经常居住地是台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本案应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如何查明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结果是否权威?是否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成为妥善审理该案的关键。 “将法律查明工作交给专业机构,还有专家解读报告,查出的结果我很放心,也很认同。”该起案件原告刘女士说。 为了在化解涉台、涉自贸区纠纷工作中,认得全、查得明、用得准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平潭法院积极探索涉台纠纷法律查明和适用机制创新。2017年6月,经海峡两岸法律专家咨询顾问论证,平潭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制定了《涉台、涉自贸区纠纷法律查明实施规则》,明确了查明法律的范围、流程衔接、答复程序和免责条款等方面事宜,涵盖6大类23个方面,为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智力支持。 根据该实施规则,平潭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基于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需要查明法律的,可委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开展查明工作。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接受法院委托查明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优先从双方共同聘请的台湾专家中选择咨询顾问担任答复主体,答复主体原则上应在15日内提交书面查明报告及相关资料。法院收到海峡两岸仲裁中心转交的查明报告后,可以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要求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安排答复主体通过视频、电话、到庭等方式解读报告。 “近年来,平潭法院不断创新涉台司法工作,在司法服务两岸共同家园建设上主动作为,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建立的法律查明机制,具有尊重合意、立场中立、结论专业、方式便利等优势,有效促进两岸融合不断深入推进。”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对法院工作赞赏有加。 据悉,平潭法院还研究出台了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裁判指引,在逐步完善涉台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同时,在开通台胞绿色通道,聘任台胞陪审员、调解员,两岸司法互助规范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两岸司法合作交流。(记者:詹旋江 通讯员 :林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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