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企业移出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018-03-01 10:01:11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有位在平潭经营企业的林先生致电平潭网帮你问热线:我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自己的企业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无法办理贷款。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将自己的企业移出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在接到林先生的咨询电话后,“政策帮你问”小分队来到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 存在一类或一类以上情况 将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存在以下四类情况中的一类或一类以上的情况,将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没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企业在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通过“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存在对所公示的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 工商部门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且通过实地核查、邮寄信函均无法联系到的企业。 移出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要这样做 已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将企业移出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向区市场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书》。 对应该企业被列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提交相关材料: 对于第一类情况被列入的企业,应当提交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证明材料; 对于第二类情况被列入的企业,应当提交已履行相关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证明材料; 对于第三类情况被列入的企业,应当提交已对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作了更正的证明材料; 对于第四类情况被列入的企业,应当提交已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或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 有需要企业可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了解、办理。 咨询电话:0591-23122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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