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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来岚开展《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宣讲

2016-10-19 09:59:42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平潭网10月19日讯(记者 丁彬媛)昨日,省纪委监察厅来岚开展专题宣讲,指导帮助我区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理解和贯彻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及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区党工委书记张兆民主持会议。

宣讲会上,省监察厅副厅长肖仁辉深刻阐述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对《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抓好学习宣传与贯彻执行进行深入指导。

张兆民指出,今后一段时间,是平潭全力推进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的攻坚期,是转型提升、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担当作为,形成“担责不推、担事不躲、担难不怯、担险不畏、担忧不惧”的干事创业氛围。

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张兆民就进一步深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张兆民说,要深刻领会宣讲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和其他党内法规,理解好、贯彻好、执行好法规,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打造工作有为、举措有力的管党治党示范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问责条例》规定与当前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贯彻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常态化问责,要紧密结合省委“五抓五看”责任体系,将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综合运用《问责条例》规定的七种问责方式相结合,铁面执纪、较真叫板,盯住“关键少数”,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要强化“问责的再问责”,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区领导林江铃、赖继秋、谢秀桐、陈昌明、林共妙、许永西、陆春明、袁野,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航,以及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各片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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