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平潭综合实验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出炉了! 据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和平潭实验区财政金融局面向全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征集300个见习岗位,岗位类型不限,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此外,具体岗位和报名详情也将在9月30日后公布。 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加对象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经实名登记的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平潭籍高校毕业生及“双困毕业生”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毕业生见习期限为3-6个月,见习不足6个月提前结束见习的按实际见习时间计算,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生支付不低于1800元生活补贴。(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予以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见习期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拨付。) 三、报名审核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发布的见习岗位信息,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审核原件后保留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四、签订见习协议书。 凡见习单位与毕业生达成见习意向,经审核后,双方需签订《见习协议书(范本)》(附件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见习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免费寄存保管。表现优异的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将有可能被见习单位直接接收,或推荐就业工作。 消息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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