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网8月15日讯 “案子终于执结了!”看着申请执行人林某领回最后一笔12000元的执行款,执行法官深感欣慰。 十六年的案件终于画上句号,给了申请执行人一个满意的交代。这是平潭法院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以来的其中一个案件。 缘起——家族矛盾酿悲剧 这是十六年前的一起由故意伤害案件导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林某丁因采石场问题,与申请执行人林某家族产生过节。 1990年4月14日,四名被执行人殴打了林某,造成林某四级伤残,伤情被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四名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救助和赔偿义务,负案潜逃,1999年2月,四名被执行人均被抓捕归案。2000年12月,经福州中院二审终审,四名被执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六年,同时连带赔偿申请执行人林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7693.34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甲等被执行人依法被送监服刑,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林某再次寻求法院帮助,但因为当时四名被执行人都在服刑,而且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此,本案被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结局——坚持多年终执结 案件虽然暂中止执行,但执行法官心中却一直牵挂着林某的生活情况。但苦于多次查询,都没有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直难以取得进展。 2015年10月,申请执行人林某再次到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林某甲等人已经刑满释放,且有一定的收入,他请求法院对中止的本案恢复执行。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院执行局特事特办,立即着手对本案恢复执行,并将本案作为“执行难专项治理”攻坚重点。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梳理案情脉络,决心多管齐下完结该案。经过分析,案件执行法官发现,当事双方矛盾的源头是家族间的纠纷,虽然事隔多年,但仍旧未化解,如果双方心结难解,执行也就无从谈起。于是,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分别寻找到四名被执行人,并对他们的家属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说他们放下成见,换位思考,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未曾放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努力。经过实地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林某甲、林某乙有待发放的征地补偿款。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刻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征地补偿款账户,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劝说和执行威慑下,四名被执行人决定不再逃避责任,同意履行赔偿全部的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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