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网8月5日讯(记者丁彬媛)昨日,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结合平潭实际,即日起,我区对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即购房贷款额度将根据流动性调节系数来计算,当流动性紧张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至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据介绍,即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有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 大家可以发现,此次调整增加了“流动性调节系数α”这一项。“流动性调节系数α”是根据公积金个贷使用率情况而定,当连续2个月的个贷使用率小于80%为流动性宽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2;当连续2个月的个贷使用率大于等于80%小于90%的,属于流动性正常,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当连续2个月的个贷使用率大于等于90%,则属于流动性紧张,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0.8。个贷使用率计算公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00%。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是指公积金中心用自行归集的资金和融资借款资金发放的个人贷款余额。 此次政策新增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除了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外,也关乎双职工和单职工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根据新政策,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70万元、单职工55万元执行;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与此同时,继续停止向第三次使用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据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区将于本月12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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