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平潭自贸区 > 正文

福建省17项支持内容可申报促进电商发展专项资金

2016-05-27 15:13:01 周寒冰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平潭网5月27日讯(记者周寒冰)昨日,记者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获悉,省商务厅、财政厅日前启动2016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共有17项专项资金支持内容,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据了解,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在福建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共计有17项,包括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奖励、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建设补助、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费用补助、通过江阴口岸进口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改造项目补助、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补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补助、本省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创建奖励、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和跨境支付奖励、商贸服务业电商化转型奖励、闽货上网拓展市场奖励、企业并购奖励、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引进行业龙头项目奖励、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奖励、国家电子商务师培训奖励。

根据申报程序,区经发局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项目联合行文需在6月15日前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