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台车入闽启动,台湾货车顺利将货物送达平潭(资料图) 平潭网9月28日讯 台车入闽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推进项目,也是平潭自贸试验重点试验项目,对于促进两岸经贸与人员往来、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具有十分要的意义。如今,台车入闽平潭通道全面打通,往后台胞可通过平潭口岸自由通行两岸。 2014年4月11日个案推动 台车直接换牌入闽 台湾新竹妈祖信徒代表团180人,以“个案推动”的方式,随带运载妈祖銮轿金身的车辆搭乘“海峡号”抵达平潭,直接换牌在福建通行。这是台湾地区车辆首次直接换牌入闽。2014年4月16日。台湾货车首入平潭实现突破两辆从台湾搭乘“丽娜轮”而来的台湾货车,在取得临时号牌和道路通行证后,进入澳前客运码头,顺利将货物送达平潭。这是台籍货车首次从台湾把货物直接运到平潭,标志着台湾货物车辆首发入闽圆满成功,也标志着“台车入闽”实现,海峡两岸货流进一步畅通。 2015年3月8日准备就绪 选择平潭作中转站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兆民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台车入闽”有望上半年实现,台湾地区机动车将由平潭“登陆”,进入福建或大陆其他地区。交通部授权福建省交通厅出台《闽台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将会在两会后出台。 借助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优势,台车登陆将以平潭至台中、平潭至台北两条闽台客滚航线为支撑。按照有关监管办法,搭乘闽台客滚船抵达平潭的台湾地区机动车可换临时牌照通行。 2015年4月15日新规颁布 岚台货车互通运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福建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物运输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办法》指出,大陆和台湾的经营者都可申请从事平潭与台湾间道路货运,实行备案制;对完成备案的台湾经营车辆,平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配发《台湾地区车辆大陆(福建平潭)道路运输通行证》。经备案同意的经营者从事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运业务时,所使用的货车须通过滚装船舶在平潭和台湾地区指定港口上下,并办理口岸相关手续后,进入平潭或台湾地区,而不得在通过滚装船舶往来两地时装载危险品货物。 2015年4月29日部门跟进 让往来两岸更便利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昌顺来岚,实地了解平潭对台海上航线培育等情况。他鼓励平潭大胆借鉴一些地区的车辆、人员通行的经验,结合实际,推动岚台人员、车辆往来便利化。 2015年5月19日通道打通 台湾轿车开进平潭 7辆由台湾司机驾驶的台湾小轿车,搭乘“丽娜轮”,从台北港直抵平潭岛,标志着平潭自贸试验区“台车入闽”项目正式迈入“直通常态化”的快车道。台车入闽平潭通道全面打通并进入常态化运行后,经由平潭通关的台湾车辆,可自由行驶到福建各个地方。 2015年6月29日规模最大 41辆台湾重机来岚 41辆台湾重型机车乘坐“海峡号”来岚,开始6天的八闽游。这是今年我区“台车入闽”实现常态化运营后,第二批搭乘平潭至台北高速客货滚装运输航线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辆,更是台湾重型机车队首次搭船到福建自驾游,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台车入闽。此次台湾重型机车入境的方式,平潭海关采取运输工具的管理方式,即无须提前审批,只需提前备案即可。 台车入闽 “新十条” 业务权限下放 试行将台 湾地区临时入闽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 放宽领照范围 放宽台 湾地区临时入闽 机动车和驾驶人申领牌照范围, 因 经贸活动、居民往来或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等需要, 可以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 扩大行驶区域扩大台湾地区临时入闽车辆行驶区域,临时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可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行驶。 建立绿色通道 在福建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 厦门 等客滚航线口岸建立服务台胞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台 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 多次入出自由在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 再申领很便利台湾地区机动车在海关准许入闽凭证有效期内,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台湾地区驾驶人在入出境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内,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 预约上门服务 台 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 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满后再次申领的,可以在福建省任意地市办理, 并试行网 上、 电话办理等快捷方式, 台 胞集中的地方可预约上门办理。 个别免予学习台湾地区驾驶人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再次申领,距上一次核发不满一年的,免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减少车辆限制对临时入境的台湾地区驾驶人,除可以驾驶自带机动车或租赁的大陆地区机动车外,允许驾驶临时入闽的其他台湾地区机动车。 10缩短办理期限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办理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至1个工作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经审查合格、机动车查验符合要求的,可立等即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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