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9日,区管委会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从创业场所扶持、创业资金扶持、创业融资支持、创业人才扶持、创业服务奖励五个方面支持两岸青年创业就业。 服务奖励 由两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等团体机构推荐引进、辅导服务的入园项目,一年内累计引进3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50人以上、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100万元奖励;一年内累计引进10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150人以上、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推荐引进、辅导服务台湾青年成功入园创业做出实效的示范团队,经申报评定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奖励。 人才扶持 经评审认定入园的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按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1000-10000元生活津贴,以连续实际就业时间核定,最高发放5年,按引进人才层次分类,分别给予5万-50万元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经申报审核确认为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入园就业,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安家补助;入园就业的台湾青年,依人才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5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资金扶持 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满1周年、连续纳税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给予5万-2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企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等,经评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5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对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根据机构规模和实际开展业务绩效给予10万元以内的工作经费支持,经委托协助园区开展招商推介等活动,按活动规模、投入费用和实际成效给予20万元以内的经费补助。 融资支持 入园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类型的实际情况向区兴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雏鹰”“雄鹰”基金投资,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项目,由区信平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入园项目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三年100%贴息的扶持。 场所扶持 根据入园创业项目的产业分类、经营性质和投资规模,经评估给予公共办公区200平方米以内的经营场所,三年内免租金的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经评估给予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使用公共办公区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三年内免租金的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 |
相关阅读:
- [ 08-17]全球青年大会成功举办 两岸青年创业再添新翼
- [ 08-16]海青节各项活动精彩纷呈 两岸青年在榕共筑梦想
- [ 08-15]两岸青年联欢放飞“中国梦” 男足U18今举行揭幕战 为首届青运会首场正式比赛
- [ 08-15]海峡青年(福州)峰会召开 两岸青年共话创业就业
- [ 08-15]两岸青年联欢放飞“中国梦” 展现积极进取风貌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