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布实施意见 鼓励两岸青年到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
2015-07-10 08:11: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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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凤山) 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园区创业就业,扶持台湾创业园发展。 根据《意见》,实验区将在创业场所扶持、创业资金扶持、创业融资支持、创业人才扶持、创业服务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创业场所扶持方面,根据入园创业项目的产业分类、经营性质和投资规模,经评估给予公共办公区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三年内免租金的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经评估给予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使用公共办公区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三年内免租金的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 在创业资金扶持方面,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满1周年、连续纳税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给予5万-2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发展前景等,经评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5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 在创业融资支持方面,入园项目可向实验区兴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雏鹰”“雄鹰”基金投资;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贴息小额贷款。 在创业人才扶持方面,经申报审核确认为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入园就业,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安家补助;入园就业的台湾青年,依人才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5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在创业服务奖励方面,由两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等团体机构推荐引进、辅导服务的入园项目,一年内累计引进3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50人以上、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100万元奖励;一年内累计引进10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150人以上、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推荐引进、辅导服务台湾青年成功入园创业做出实效的示范团队,经申报评定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奖励。 “台湾创业园将构建两岸青年低门槛入园、低成本创业,全过程扶持、全方位服务的创业平台,打造两岸青年创新创业新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申请入驻台湾创业园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已达192家,主要涉及信息科技、生物医药、跨境电商、文化创意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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