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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最高贷款70万

2015-04-09 15:15:45 赖冰昌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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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比例最低20%

双职工最高可贷70万

平潭网4月9日讯 (记者赖冰昌)对于平潭刚需一族而言,又一利好消息来袭。昨日,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部分调整,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等方面较原先都有较大变化,新规定自4月8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新政,购买所在地位于实验区内的自住住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60 万元调整为70 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45 万元调整为55 万元。

新政放宽了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除购买别墅外,个人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住房贷款政策。

新政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认,不再查房。

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执行基准利率。

此外,继续执行对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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