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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7乡镇4771人受惠被征地养老保障金

2014-12-19 15:05:37 丁彬媛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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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养老保障金每月发240元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丁彬媛)昨日,记者从平潭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份,我区新增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1590人,而且截至11月30日,全区纳入被征地养老保障人数有27622人,今年我区已向7个乡镇4771人发放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目前共计发放220万元。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是指耕地被政府依法征收70%及以上、且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的农民,经申请确认后,他们在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前提下,至60周岁享受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同时可叠加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从2012年10月份起,平潭符合条件对象可以享受领取120元保障金的待遇,而从今年1月份开始,被征地养老保障金更是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

“也就是说,被征地养老保障金加上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110元,现在一个老人每月可领取到350 元,家里如果有两个老人,那么就有700元的收入了。”平潭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吴萌说,目前,我区已有澳前镇、北厝镇、中楼乡、流水镇、潭城镇、敖东镇、岚城乡7个乡镇符合条件的老人受惠。

而且,在今年8月份,我区专门成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有被征地的村子开展调查摸底和组织填报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在10月底完成8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认定发放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任务,今年符合条件的30个行政村(自然村)已全部完成被征地养老保障认定工作。

据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确认登记需首先提交保障对象审查表,并需经过村委会填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公示、乡镇初审、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审核、平潭农保中心审核、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等多项程序审定。凡符合条件纳入被征地养老保障的农民,办理完审核认定手续后,已到人员从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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