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认证企业”享受VIP待遇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丁彬媛通讯员陈斯友)企业有什么样的信用,就享受什么样的通关便利,这是12月份正式实施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新管理制度,也就是说,今后进出口企业将凭“信用认证”享受差别化通关待遇。 昨日,平潭海关召开关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政策宣讲会,我区部分企业代表到场学习。当天,会上对新实施的《暂行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就其中的修订内容、制度介绍、认证标准等情况进行讲解。随后,与会企业代表就各自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 据了解,此前进出口企业均是使用熟知的“AA 类”、“A 类”、“B 类”、“C类”“D类”这样的分类方式,而根据《暂行办法》,企业将依据其信用状况分为三类四级,分别是“认证企业”(包括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 而且,今后只要是海关“认证企业”,都能享受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便利措施。相比之下,“一般信用企业”只适用常规管理措施,而“失信企业”将进入海关“黑名单”,受严密监管。 其中,获评“高级认证企业”,就等于享受了海关层面的VIP待遇。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的管理原则和措施,还将享受一系列优待。如: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海关将为“高级认证企业”设置协调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 “对平潭海关来说,在新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下所进行的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将更有利掌握企业更多的信息,而且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也更加科学合理;就企业来说,平潭中小型企业将更加受益,而且在这过程中信息更加透明,企业可以更好地选择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进行贸易往来。”平潭海关副关长余建铭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降低了高信用企业申请门槛,取消了企业所规定具备的规模标准以及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这意味着,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和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企业。 据悉,目前我区企业多为刚注册企业,尚处于过渡阶段,所以“一般信用”企业较多。此次,高信用企业申请门槛降低后,我区的诚信守法的中小微企业将从中受益。 此外,新办法融入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关于AEO制度的先进理念,明确规定“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也就是说,今后海关“认证企业”在与中国海关达成“AEO互认”的国家或地区,也将享受对方给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其出口产品将更具国际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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